王法中是安徽临泉县人,23岁时南下寻梦淘金。可王法中不想勤劳致富,苦思冥想一夜发财之路,同样为钱财心力憔悴的老乡徐某、王某与他商量出一条来钱快的路子。 2005年9月至11月间,王法中伙同老乡徐某、王某,在苍南县钱库镇、龙港镇等地,佯装乘坐三轮车、途中对三轮车夫实施抢劫、共作案7起,抢得价值3200多元的财物。 俗话说,“多行不义必自毙”。最近,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王法中有期徒刑11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。